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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的消费人群不断扩大。为更好地保障特殊食品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2024年第二季度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特殊食品领域多措并举,加强对特殊食品的安全监管。[详细]
由中国营养学会基础营养学分会、中国营养学会营养与保健食品分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保健食品研发专业委员会等权威学术团体,邀请来自于科研临床、公共卫生、标准研究等领域的专家以及行业相关单位共同成立了《食品营养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暂定名)》团体标准编写工作组(后简称“标准工作组”)。[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提示如下:[详细]
2024年5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6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产品技术要求》),对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实施备案管理。[详细]
聊城市保健食品监管始终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目前,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达52家,全省最多,占全省份额的23%,平均增速为15%,位居全省第一,2023年度全市保健食品总产值约21.53亿元,成为全市有力的经济增长点。[详细]
李健龙、杨鸿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中老年人保健食品领域治理的建议(第2024096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会同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现予公告,自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详细]
2024年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68个产品。[详细]
2024年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2个产品。[详细]
2024年5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21个产品。[详细]
为响应广大粉丝的学习需求,进一步提升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专业水平,2024年5月22-24日,食品伙伴网联合多位保健食品审评专家推出“保健食品研发备案&注册与新功能申报培训班”,以评审专家分享答疑+企业专家分享答疑相结合的形式,从保健食品新功能申报、功能声称、配方研发、工艺评审、安全性、技术要求、法规等多角度讲解保健食品相关内容,为保健食品企业相关人员提供保健食品研发备案&注册与新功能申报的交流学习机会。[详细]
4月26日,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标委”)召开换届会议。会议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线下会场,143名法标委委员及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通过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张中朋主持。[详细]
2024年4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1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简化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请有关领事认证材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简化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请有关领事认证材料作出要求。[详细]